Mother Teresa(得蘭修女)。諾貝爾和平獎、聖人冊封、在加爾各答貧民窟近 50 年、20 世紀宗教偶像的天花板。所有形容她的詞都是同一組:堅定、無條件的愛、跟神最接近。
1979 年,諾貝爾頒獎典禮前不到三個月,她寫信給一位神父,信裡有這一句:
「我看,卻看不見。我聽,卻聽不到。」
《Come Be My Light》是她私人書信的編輯本,2007 年出版。書信跨度 60 多年,主要寄給她的靈修導師和告解神父。
裡面的句子包括:
「我的信仰在哪裡,連最深處也只有空,只有黑暗。」
「如果真的有神,請祂原諒我。」
「我感覺神不要我了,神不是神,神實際上不存在。」
這個狀態持續了近半個世紀。她自己稱之為「黑暗」(the darkness)。
如果是一個無神論者寫這些話,沒什麼可說的。
寫這些話的,是 20 世紀全球最有名的天主教徒,是讓全世界信徒看著她相信「人可以跟神很接近」的活樣本。
她在公開演講、訪談、回憶錄裡從不暴露這個內在狀態。她繼續以「微笑修女」的形象出現,繼續講「跟神有特別的關係」這類話。那個笑容,她在信裡稱為自己的面具。
外表是神最寵愛的器皿。內裡是 50 年的黑暗。
這件事她只讓幾位神師知道,還要求他們保密。
她生前多次要求銷毀這些信。她的靈修導師們拒絕了,把信保留下來。
她過世後,教廷啟動封聖調查。按程序,候選人的私人靈修生活要被完整檢視,這些信因此被蒐集、審查。負責蒐集的神父 Brian Kolodiejchuk,後來成了書信集的編輯。
2007 年,她逝世十週年,書信出版。
她一生想藏起來的東西,由封聖程序親手公開。
書信出版後,引發兩種完全相反的解讀。
第一種(天主教官方):她的「黑暗」是更高層次的信仰考驗,是聖人特有的「靈魂的暗夜」(dark night of the soul)。她在沒有任何宗教感受的狀態下繼續服侍,正好證明她的信仰是純粹的,不依賴慰藉。
第二種(懷疑者,包括 Hitchens):她實際是長期的無神論者,但被她自己建立的形象綁架,無法脫身。她的「服侍」更多是慣性與承諾,不是靈性感召。
兩種讀法都有道理。它們對應的,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德蘭。
她 50 年感受不到神。同一段時間,全世界把她當作跟神最近的人。她要求把證據燒掉,教會留下了,審查了,最後出版了。
歷史上每一個被視為「最有信仰」的公共宗教人物,他們真實的內在經驗,跟他們公開傳達的形象,差距有多大?
我們不知道。多數宗教偶像沒留下私人書信。德蘭是因為書信被保留下來才暴露的。
我有時候會這樣想:如果那些信沒被保留,今天我們腦袋裡的德蘭,就會是 100% 的聖人版本——而我永遠不會發現少了什麼。
那些沒留下書信的,就是現在這個狀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