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閱讀變現》裡有一條方法我覺得對讀者特別有用,叫「暫停閱讀」。意思是讀一本書讀不下去,就先合上,過一段時間再回來。書中舉了查理蒙格的例子:他買了《窮查理的普通常識》送身邊的人,很多人讀不完,朋友問怎麼辦,蒙格說「沒讀懂就先收起來」。
這個方法內裡是一份「許可」。指出書跟人一樣,有時候緣分沒到,那本書讀下去可能就比較難。你 25 歲讀《追憶似水年華》讀不下,可能要等到 35 歲才會想再翻。25 歲那次合上,那是時機問題,談不上失敗。
我自己書架上有十幾本「暫停中」的書,有的暫停了五年,去年重新打開,發現它一直在等我。把書當朋友來想:朋友不會因為你今天累了不想聊,就從你的人生消失。書也一樣。
相信普遍讀者最大的閱讀焦慮多半來自一句潛在的命令:「我必須讀完每本買回家的書」。暫停閱讀這條方法,把這份焦慮拆掉一半。
我想這本書裡爭議最大的應該是「30 分鐘搞定一本書」:封面、目錄、第一節、重點段落,30 分鐘把書「讀完」。很多人把這個方法當笑話,我想替它說一句話:當「篩選」用,是 OK 的。
像試菜。新開的餐廳第一次去,先點一兩道,覺得對下次再坐下慢慢吃,覺得不對省下時間給別家。書也一樣。書店翻一本不認識的書,30 分鐘看封面、目錄、第一章、結尾,如果第一章反覆說同一件事、目錄看起來像條列、結尾沒帶你去新的地方,可能代表這本書不需要買回家。
把 30 分鐘的方法當「閱讀」就誤用了,它的設計是給「值不值得讀」的初篩。讀懂一本書要另外的功夫。成熟讀者一直在用這個方法,差別在他們不需要計時,書店站著翻五分鐘就有答案。
書中沒講的是:30 分鐘的方法用得多了,你會內建一個 5 分鐘的版本。
《閱讀變現》裡的「踐行清單」方法簡單到值得記下:每本書讀完,只挑 3 件可執行的事,最多 3 件,不能寫 10 件。這個限制是這方法的精華。
讀書筆記普遍的毛病是寫太多。10 個 highlights、20 條反思、30 個引用,寫完那一刻覺得滿足,三個月後可能一條都沒做。只挑 3 件,強迫你在現實把書中的內容運用出來。這 3 件是「對現在的我」最重要的 3 件,書中可能有更重要的,但跟現在的你無關。同一本書,今年讀挑出來的 3 件,跟五年後再讀挑出來的,會完全不同。
我自己最近讀完一本書,挑了 1 件:每天早上不看手機 30 分鐘。其他段落很多有趣的點,但對現階段的我沒用,先做這 1 件再說。
書中沒講的是:能挑出來的 3 件,本來就是書真正影響你的地方,其他全是 nice to have。如果你連 3 件都挑不出來,那本書可能本來就跟你沒緣。
這本書也引用了艾賓豪斯遺忘曲線:書讀完一天後忘掉 75%,一週後忘掉 87%;立即複習一次,一週後還能保留 86%。我想替「複習」這個詞加一個版本。
書中說的複習是重溫筆記。我的版本是:在生活裡用一次。讀完《非暴力溝通》,下次跟人吵架時刻意停一秒,套用書中講的「觀察、感受、需要、請求」四步。哪怕用得很笨拙,那本書就活了一次;沒用過,過兩週只剩封面印象。
像學語言。上完一堂西班牙文課,當天買咖啡時試著用 hola 跟店員打招呼,那個詞就進來了。只是回家翻一次筆記,下週就忘 80%。讀書跟學語言一樣,書是輸入,生活是輸出。沒有輸出的那一端,輸入再多都進不去長期記憶。
書中沒講的是:複習最有效的形式,是在你完全忘了書名的時候,發現自己自然做了書教過的某件事。那一刻書才真正讀進去了。
最後感謝樂金文化和方言出版社集團送這本書給我看~